香港入境处审核延长逗留,主要看两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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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受聘并有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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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在港开办、参与业务。
本文结合入境处现行公开指引,说明受雇和创业各自需要证明什么,并梳理几个常见问题。
获批与续签,要求不同
高才通首次申请时,不要求申请人已在香港找到工作。
申请延长逗留时,则须证明以下任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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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香港受聘,并能从中获得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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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业务。
首次申请主要看学历、收入等基础条件;续签看的是申请人与香港之间真实的工作或业务联系。
有些人临近续签才发现,既没有在港聘用关系,公司也没有实际运营,材料准备就会比较被动。
两条路径,重点不同
路径一:在港受聘
受聘工作通常应由学位持有人,或具备良好专业、技术资格、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相关经验的人士担任。职位薪酬福利须达到市场水平。
审批时会综合考虑薪酬福利、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申请人的留港时间。
路径二: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
业务证明须清楚显示:业务确实在香港运作,营运稳健、可持续发展,并能对香港经济作出贡献。
审批时会看营业额、财政资源、投资额、本地职位数目、业务的经济效益,以及申请人留港时间等。
自己开公司、给自己发工资,属于第二条“业务”路径。
这条路的重点是这家公司是否真实在港运营、有无实质经营和经济贡献。
常见问题
Q1:注册香港公司并给自己发工资,能否作为续签依据?
可以归入“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
但入境处看的是业务实质:公司是否真实在港运作、营业额和财政资源如何、有无本地职位、对香港经济有何贡献。
仅注册公司、只走一笔工资流水,缺少业务记录和经营痕迹,支撑力较弱。
Q2:人长期在内地,公司在香港远程经营,是否有影响?
留港时间是审批考虑因素之一。
如果业务和本人长期不在香港,又缺少其他在港联系,续签时就要说明业务如何在港开展、本人如何参与。
Q3:受雇期间换工作、中间有空窗期,怎么办?
持高才逗留期间,可以自由从事或转换工作,无须事先报批。
但续签时须有当前受聘关系和稳定收入支撑;空窗期过长,或离职后长期没有在港工作,续签材料就会偏薄。
Q4:公司刚起步、尚无营收,自雇路径怎么准备?
可以从财政资源、投入资金、业务计划、本地招聘岗位、客户或业务往来记录等方面,说明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而不是只有一个空壳。
临近续签,提前整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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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方向: 聘用合同、职位与职责说明、薪酬福利凭证、在港工作记录、留港时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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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方向: 公司注册与经营文件、营业额与收支记录、财政资源与投入、本地雇员情况、业务往来凭证、业务计划,以及本人参与公司经营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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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延长逗留一般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建议提前整理材料,不要等到临近到期再补。
涉及高才续签的身份规划与材料梳理,登尼特集团与上海登尼特企业有限公司可提供前期咨询协助,由登尼特专业团队对接。具体要求以香港入境处当期公布的指引为准。
本文为公开信息的一般性梳理,不构成法律、税务或入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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