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深圳公司 - 新闻资讯 - 贸通商务
标题:注销深圳公司
日期: 2021-12-24点击: 1600
公司注销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简易注销:


首先,只有非一照一码的企业(即2015年7月份以前注册的企业,并且未进行过一照一码升级的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是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工商简易注销的企业包括:在深圳市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基本上,只有没有债务债权关系,都按时年报的,才可以进入简易注销流程。



不符合简易注销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不可以简易注销。且有以下六种情况,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企业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深圳公司简易注销

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


1.主动公告、提交承诺:企业自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2.登记机关自行推送信息给相关机构: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3.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提异议: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4.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公司简易注销程时间

1.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需公告,如果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公司法应当是公告一次,45天。如果企业章程规定公告三次,或者长于45天,则按章程执行。

2.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之后,政府机构的办理时限是3个工作日。具体,需区分三种情况:

(1)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申请,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2)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3)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深圳公司注销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注销公告,公告限为45天。

公司简易注销的,是否要先注销税务?

深圳税务局规定,通过工商系统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的,税务注销可走免办流程: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对不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需走一般注销流程。

发电邮给我们

欢迎致电 服务热线: 400-698-0015
值班手机: 13828754005

点击进行即时对话

400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