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止商标被“撤三”
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即俗称的“撤三”。
上述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促使商标的实际使用,发挥商标的实际效用,防止浪费商标资源。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均属于“商标的使用”。为了防止他人针对注册商标提出“撤三”,一方面,商标注册人不应将注册商标长期闲置不用;另一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实际使用商标的证据。
二、规范使用注册商标
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通常使用 图片)。注册标记应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注册商标的图样应严格按照《注册商标证》核准的图样印制,只能随商品包装的实际需要按比例扩大或缩小,不能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颜色、图形。如需改变,应另行注册新的商标。
三、合理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商标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一定要合理规范,要签书面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而且许可人应当检查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保证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与自己的商品质量一样,并且在被许可人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以免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损害商标的信誉。
四、为商标登记版权
如果商标是属于原创性比较的高的美术作品的话,可以为该商标办理版权登记,防止被他人抄袭或剽窃。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著作权的保护周期是50年,从作品完成之日算起。
五、为商标的包装申请外观专利
如果商标是被用在商品的外包装上的话,可以为外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防止他人仿冒商品的外观使消费者混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十年,从递交申请之日算起,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专利授权后就开始缴纳第一年年费。
六、不要超过商标服务范围
商标的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项目使用,超范围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七、及时进行商标变更
企业名称和地址变更的话,商标也要进行变更,否则属于使用不规范,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通常如果企业名称和地址与注册证书上的名称地址不符,会令消费者产生错觉、误认,另外在企业招投标、申报项目、重组上市、获得重大荣誉方面都受影响,还有地址不变更的直接影响就是后期商标局一旦有相关信件发出,企业无法接收到,会错过最佳答辩时间,而信件往往关乎商标生死存亡,不答辩意味着错失良机,严重的导致商标无效。顺便提醒,商标变更是需要企业名下所有商标一并变更的。还有一个变更的内容就是变更代理机构,如果代理机构注销或者认为不靠谱,那么也是需要变更的,因为好多信件也是会直接快递到委托的代理机构那里。
八、商标续展
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通过以上要点的分析,相信大家对商标使用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所了解,如您有更多的疑问,详情可咨询贸通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