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0 生效!新加坡公司法新规,事关年度申报、注册地址与公司注销 - 新闻资讯 - 贸通商务
标题:2026.10.20 生效!新加坡公司法新规,事关年度申报、注册地址与公司注销
日期: 2026-10-30点击: 20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在2026年10月6日于官网正式发布公告,明确《2025年公司及会计法修正案》(Corporate and Accounting Laws (Amendment) Act 2025)下一阶段修订条款,自2026年10月20日起正式生效。本次修订从年度申报核验规则、注册地址管理、休眠公司合规、注销除名与恢复登记等多个维度调整新加坡本地公司监管规则,对所有存量新加坡公司、控股壳公司、秘书服务商都带来直接合规影响,建议持有新加坡主体的企业对照新规重新梳理日常维护机制。


本次ACRA官宣的核心修订一共六大项,其中和普通新加坡公司持有人最相关的是四项:年度申报更新、注册地址规则调整、除名注销及恢复流程优化,其余两项面向会计师行业。


第一,年度申报从简单提交表单升级为信息真实性确认。


新规要求企业提交年度申报时,必须逐项核验并确认备案在ACRA系统内的信息准确、最新,核验范围包含董事、CEO、公司秘书、审计师、成员信息,姓名、证件信息、国籍、联系地址、委任日期、注册办公地址、持股信息(适用时)等资料;年度申报电子表格新增必填确认项:申报人需要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实际履行CEO职能的人员。





这意味着企业不能直接沿用往年资料一键申报。信息发生变更,需要提前在Bizfile系统更新;即使信息没有变动,也需要在年度申报环节主动确认资料无误。担保有限公司还需要确认在册成员总数准确。


第二,注册地址规则放宽形式要求,但法定责任没有取消。


原规定中,注册地址每个工作日必须对外保持最低可访问时长的要求被正式取消,企业可以自主安排注册地址开放时间,降低地址托管的形式化负担。


但三条硬性义务继续保留:注册地址变更后14天内向ACRA申报;公司法定记录必须妥善保管;收到合规的查阅通知后,必须在指定工作日内,保证记录可供查阅,单次查阅开放时长不少于2小时。对于委托秘书公司挂靠地址的企业,依然要保证地址收件渠道稳定、文书可正常接收流转。


第三,无经营、零收入的休眠公司,合规义务不会自动免除。


很多投资者注册新加坡公司仅用作海外持股平台,业务暂停、没有员工、没有营收,容易误以为公司可以搁置不管。ACRA规则明确:没有经营收入不等于豁免申报、做账、审计、税务申报义务。休眠公司有法定判定标准,不同类型公司义务差异很大,企业不能自行判定休眠而停止维护。长期搁置、多年未维护的公司,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年度申报逾期、备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历史遗留问题,逾期申报会产生罚款并牵连董事记录。


第四,公司除名(注销)与恢复登记流程简化、时限收紧。



本次修订简化公司、有限责任合伙(LLP)、可变资本公司(VCC)及其子基金的除名和恢复登记流程,调整宪报公告时间安排:注册官主动发起除名的,给企业异议期缩短至收到通知后的15天;自愿除名流程公告节奏同步优化。


这里需要重点提醒企业:仅仅停掉银行账户、不再接单经营,不等于合法注销。启动除名程序前,企业必须结清税务、债务、逾期申报等全部法定义务;同时新增规则,注册官或法院有权驳回恢复登记申请,如果恢复后的公司会被用于非法目的、损害公共秩序或者危害新加坡国家安全。


除此之外,本次修订还有两项面向会计师行业的调整:会计师执业注册可选择1年、2年、3年有效期,不再强制按年续期;职业赔偿保险要求扩展至个人独资与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全类型会计师主体的保险底线标准。同时废除了少量旧法下的文件报备、法定会议要求,减轻企业次要合规负担。


针对同时持有香港、新加坡等多地离岸主体的跨境企业,ACRA的监管导向是持续强化登记信息真实性。不同司法辖区申报节点、审计、税期相互独立,建议搭建统一的海外主体维护台账,定期开展自查:核对董事、股东、秘书、注册地址备案信息;锁定年度申报截止日期;检查财务账册、审计豁免资格;跟进新加坡税务局的所得税申报状态;评估公司是否继续存续,或者启动合规除名。



本次新规整体思路是放掉不必要的形式门槛、压实信息真实责任、优化市场主体退出路径。新加坡公司合规属于持续性义务,注册只是第一步,后续年度维护、财税申报、信息更新的成本和风险,是企业设立前就需要纳入考量的部分。已经持有新加坡公司的企业,建议尽快结合下一次年度申报节点评估新规影响,由秘书服务商或会计师复核资料,避免因规则变化产生漏报、错报,进而产生罚款、董事失信等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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