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变更名称的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领取,公司加盖公章);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名称变更后,您还需要注意做好以下变更:
1.重新刻制全套公章
2.对公账户公司名称的变更
3.税务及社保的相应变更
4.如果有商标,也需要做商标持有人的名称变更
3.税务及社保的相应变更
4.如果有商标,也需要做商标持有人的名称变更